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六类补助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局了解到,为培育壮大服务业新兴业态,扶持服务业新兴业态市场主体,根据《中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市发改局已启动2016年培育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六类补助,企业应在7月20日前申报。
作为服务业新业态发展的载体,目前我市已认定342家新业态企业和18个亿元楼宇重点项目。根据《办法》,在中山注册登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已纳入“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库”的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上市上板的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
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可申报以下六类资金扶持:创业补助、租金补贴、成长补助、参展补贴、认证补贴、培训补贴。其中,对2015年1月1日后成立,已纳入《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库》、入驻重点培育亿元楼宇,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开办企业,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3万元。对被省级认定为优秀创业项目并获相应资金补助的新兴业态企业,由市按1:1比例予以资金配套支持。2015年已获得创业补贴的企业不能再次申请创业补贴。
租金补贴包括:在重点培育亿元楼宇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对在上述区域和场所租用办公用房的,按其实际租用面积给予3年租金补贴,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20元、后两年每月每平方米10元,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国内外著名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在我市登记注册、纳税且业务开展正常,并在上述区域和场所租用办公用房的,前三年给予全额租金补助。
对入驻重点培育的亿元楼宇并实现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新兴业态企业可获成长补助,具体按其营业收入、利润所形成地方财力的10%进行补助,年度补助上限20万元。此外,企业还可申请参展补助、认证补贴和培训补贴,每家企业当年补助上限均为5万元。
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及上传申报资料,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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