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垃圾给人“添堵”电话举报让他“放血”
执法人员在大涌安堂村抓获一名偷倒大量垃圾者。(资料图片)记者 赵学民 摄
中山商报6月22日讯 在一些偏僻的地带,总有人趁着夜色掩护,将一车车的生活垃圾倾倒在道路或绿化带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6月20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市民向偷倒垃圾行为说“不”,一旦发现偷倒垃圾行为,即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偷倒垃圾“顽症”为何屡禁不止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偷倒垃圾行为屡禁不止,主要的原因是利益的驱使。”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生活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公司收运和无害化处理,不能随意倾倒。但是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成本较高。以我市为例,生活垃圾运往焚烧厂焚烧,每吨收费102元。如果不法分子把垃圾运到其他地方倾倒,则不需缴纳处理费用。为了谋取高额利润,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将外地垃圾运往我市偷倒或掩埋,偷倒生活垃圾行为屡禁不止。
市环卫处主任冯铁君表示,在日常工作中,环卫工人已多次发现违法倾倒垃圾事件。这些违法行为有的会堵塞了交通、带来安全隐患,有的会压死植被、影响市容市貌,更为严重的是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一旦发现偷倒事件,我们第一时间组织环卫工人加班加点地进行清理,将收集的垃圾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冯铁君说。
偷倒垃圾多发区域需巡查盯防
“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共同努力来防止生活垃圾的非法转移和跨地污染。特别是对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盯防,发现偷运偷倒垃圾及时组织清理。”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偷倒垃圾行为多发区域在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地区,建议相关部门严加监管,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同时,各镇区应积极推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
冯铁君表示,“通过推广实施垃圾分类,镇区可以回收可用物质,产生一定的效益;同时也节约大量的生活垃圾运输成本,从源头上减少了垃圾量,保障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有效杜绝垃圾偷倒事件的发生。”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了偷倒垃圾行为,应该怎么处理?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呼吁,每位市民都要有卫生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推动市容环境卫生社会化管理。一旦发现不法分子偷倒垃圾,立即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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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垃圾处理相关规定最高罚10万元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条例》要求,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对于以下行为或情形,由市、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均最高罚款十万元:具体包括有单位及个人私自收集、运输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未按照各项工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处理废水、废气、废渣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及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设施的单位。部分违反规定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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