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今起启动省外身份证异地受理
中山商报7月1日讯 昨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部署,在已实施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决定自7月1日正式启动省外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据悉,省外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原则进行,7月1日起可在我市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省份为海南省。其他省份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
■问答
问:办理该业务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携带申请人的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的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本市《居住证》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等。
问:办理该业务要收费吗?
答: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只收取证件工本费。其中,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40元。
问:怎样办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
答:应本人或监护人前往就近的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公安机关受理窗口核对挂失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后应当场将挂失信息录入公安部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系统,为申请人打印挂失回执。已挂失的居民身份证被找到的,经公安机关通知领取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前往领取。
■温馨提示
下列情形公安机关不予异地受理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
3、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
5、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6、临时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
——中山翻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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