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南拳女冠军照片被网站“移花接木”
日前,腾讯网转载了一篇北京一武术教练烧学生的裤腿,导致学生二度烧伤的新闻,却配发我市世界南拳女冠军吴毅懿的照片。昨天,吴毅懿向记者表示,将就此事向腾讯发出律师函,如果需要,也可采用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吴毅懿称,6月20日晚,她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称她的照片被腾讯网的一个负面新闻报道采用了。朋友同时把相关报道的截图通过微信发给了她。截图显示,在腾讯网6月20日的社会新闻频道上,有一条新闻的标题是:《武术教练和学生开玩笑,点燃其裤腿致二度烧伤》。该标题的右边采用了一幅照片,是一个女教练正在指导几个孩子上武术课。这个女孩子就是吴毅懿。
吴毅懿点开该新闻,看到的新闻内容是:2015年7月中旬,北京某武术院开办暑期培训班,小丁报名参加了该培训班。2015年7月31日下午,暑期培训班即将结束,培训班的教练及生活辅导员张某在宿舍内照看学员们收拾行李,小丁在收拾东西时不慎将花露水打翻在运动裤上。当时,武术教练张某正在与同学玩闹,用打火机将小丁的短裤从左后方点燃,等小丁发觉并脱掉短裤时,小丁的左腿已经造成二度烧伤,法院因此判决武术院赔偿小丁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
“这个新闻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什么配发我的教学照片呢?这样很容易让读者认为这个女教练就是我。”吴毅懿说。
当晚,不少同事、朋友都给她打了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吴毅懿认为,腾讯网的这一做法,不但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还极大地损害了自己的名誉。
吴毅懿目前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中心高度重视这一事件。经核查,腾讯网所配发的照片背景就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的一个训练室,而且拍照片的人是中山日报的一个记者。所以,这张照片上的人确实是吴毅懿。该照片被中山网采用过,所以其他人很容易获得这张照片的图像。
由于这条新闻来源是 《法制晚报》,中心马上查阅了该报纸,发现该报纸报道此新闻时并没有采用吴毅懿的照片。显然,采用吴毅懿照片的是腾讯网。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报道所说的张教练的做法,已经超出了作为教练的职业规范。所以,腾讯网的行为容易误导读者,这对吴毅懿、中心都造成了负面影响。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法律顾问、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文坚认为,如果吴毅懿是新闻事件的当事人,而且拍摄的是新闻现场的照片,即使这个新闻是负面的,也不会构成侵权。但腾讯网的做法显然不属于这一情况,其行为已明显构成侵权。吴毅懿有权要求腾讯网清除相关网页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胡文坚还表示,他已经和吴毅懿商量,近期将拟就一个律师函发给腾讯网或腾讯公司,并就事情发展决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中山翻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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